国家留学基金委(以下简称“留基委”)已发布《2024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以下简称“项目指南”,官网链接为(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9),计划重点资助到主要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实习。
一、申请对象
我校正式注册的在读学生和在职人员(不超过32周岁)均可申请,具体申请条件详见留基委官网《项目指南》第三章。
二、资助内容
留基委对获资助的实习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人/月、2400美元/人/月或2500瑞士法朗/人/月,以国际组织实习人员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
实习期限和资助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实习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延期,可向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三、申报渠道
留基委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有两种申报渠道,分别为单位或个人合作、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一) 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申请人需自行对外联系,获得外方实习录用函后在留基委系统中进行网上报名。
该渠道全年开网,申请人可随时申报,留基委将及时受理。对每月15日(含)前经受理单位推荐至留基委的申请人,留基委将于当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对每月15日后经受理单位推荐至留基委的申请人,留基委一般将于次月组织评审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 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渠道
留基委通过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合作,为申请人提供实习渠道。通过该渠道申请实习的申请人一般无需提前自行获得实习单位录用函。
该渠道项目列表详见留基委官网《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 合作项目列表(实时更新)》(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73)。相关项目申报时间将根据国际组织提供岗位的时间随时公布。
对该渠道的申请人,留基委组织笔试、面试,经专家评审后推荐至有关国际组织,由其进一步审核/评审、确定最终人选后,由留基委公布录取结果。
四、申报流程
(一) 线上申请
请注意,由于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时间较为分散,且学生和在职人员校内递交材料负责老师不同,请申请人申报后务必邮件发送通知提醒到相应国际合作与交流部老师邮箱(见项目咨询栏),以便及时受理审核。
1. 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申请人在已获得有关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且尚未开始实习期间,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须按照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注意:网报时,“申请留学身份”选择“实习生”,“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申请人须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请申请人下载附件单位推荐意见申请表,学生申请人请与所在院系导师或领导充分沟通,形成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请其签字后加盖院系公章。请将扫描pdf版及相对应的word版(无需签字盖章)一同发送至pennypei@ustc-mpa.ustc.tsg211.com,在职人员申请人与所在单位领导充分沟通,形成有针对性的推荐意见,并请单位书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请将扫描pdf版及相对应的word版(无需签字盖章)一同发送至abroad@ustc-mpa.ustc.tsg211.com。
2. 留基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渠道
留基委根据国际组织提供岗位的时间随时发布项目信息,我校根据留基委通知发布具体申报时间要求。申请人需在我校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网报时,须按照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应提交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同时向国际合作与交流部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
注意:网报时,“申请留学身份” 根据申请岗位选择“实习生”“访问专家”或“初级专业人员(JPO)”,“申报项目名称”选择“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可利用合作渠道”选择拟申报的国际组织合作项目”。
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申请人须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注意:关于单位推荐意见申请表的处理办法同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一致。
(二) 单位审核
申请人所在单位应根据学生或在职人员申请,及时完成内部遴选并填写单位推荐意见。
(三) 留基委审核
留基委对申请人进行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结果。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的实习人员应按所赴国际组织的要求签署实习合同,办理国际组织认可的签证类型,按期到岗实习,并按留基委要求办理实习报到手续。
学生赴外实习期间由所在院所进行日常管理,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向,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派出人员加强管理。
六、项目咨询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裴嵘,0551-63606418,pennypei@ustc-mpa.ustc.tsg211.com 国际楼311办公室(学生申请)
晏文静,0551-63602769,abroad@ustc-mpa.ustc.tsg211.com 国际楼203办公室(在职人员申请)
(二)国家留学基金委
项目专栏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68
电话:010-66093334,010-66093594
电子邮件:gjzz@csc.edu.cn
国际合作与交流部
2024年2月29日